赔付标准 |
超期认定:符合以下条件,可认定为超期派送,申请赔付。 |
1、包裹自我仓出库之日算起第45天未送到收件人手中的,赔付2倍运费并销毁此票包裹。买保险的件按(投保金额+1倍运费)赔付 |
2、运输时效超过60天未送到的和已送到的包裹均赔付2倍运费。 |
3、包裹自我仓出库之日算起45天未送到导致客户拒收的(a、赔付2倍运费并销毁;b、免费改派卖家提供的新收货地址,无赔付) |
4、派送错地址,与系统预报寄客户提供的地址不一致的,以CDEK快递系统派件城市地址为准 |
5、丢件赔偿两倍运费 |
6、CDEK贴错面单,导致送错货件(提供此票跟踪单号平台相应产品及买家收到的包裹面单和产品照片)赔付2倍运费 |
7、地址偏远,CDEK不派送。(提供单号,到CDEK查询后,再处理) |
8、CDEK显示已签收,客户未收到货,CDKE系统没有签收底单的货件(提供单号,到CDEK查询,再处理)赔付2倍运费 |
9、客户申请扣件,CDEK未扣件成功。赔付2倍运费并销毁 |
10、已保价的物品按照实际保价金额赔偿(最高不超过120元/公斤)(最高保价额限人民币贰万元)。 |
注1:运输期间遇上中国或俄罗斯3天以上的大型节假日相关部门停止工作的,期限按照节假日时间做相应延迟。 |
属于下列情况的,不承担赔偿责任 |
1.由于自然灾害,战争等不可抗力造成的。 |
2.寄递的物品违反禁寄或限寄规定的,经主管机关没收或依照有关法规处理的。 |
3.投交时邮件封装完好,无拆动痕迹,且收件人已按规定手续签收,事后收件人发现内件短少、损毁的。 |
4.由于客户的责任或所寄物品本身的原因造成快件损失或延误的。 |
5.客户自交寄邮件之日起至查询期满未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。 |
6.国际快件被寄达国按其国内法令扣留、没收或销毁的。 |
7.因收货人信息错误、客户拒签、电话不通等非俄顺错误导致的超期。 |